2018年 2学期开始,'毕业论文' 科目的选修条件及申请日程 更改如下表,请同学们参考:
“毕业论文”申请日程 变更通知 |
区分 |
现行 |
变更内容 |
申请对象 |
所属专业要求选修毕业论文的,
于6学期(建筑学 8学期)后 准许申请 |
无变化 |
申请方法 |
选课时间内,
直接申请 |
更改为:选课及选课调整时间内
直接申请 |
申请调整日程 |
选课时间之外,如需调整,于本学期成绩录入日前
前往所属院系 行政室变更 |
变更为:
于2018年11月16日(五)之前
可前往所属院系行政室变更 选课 |
详情见附件,如有疑问,请联系中国中心:053-580-6999